习近平总书记外交思想,检察机关这样落实!

转载请注明出处:www.zghxfzxww.com 发布时间: 2017-09-12 10:17:53

 

 

习近平总书记外交思想,检察机关这样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一系列外交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并确立了习近平总书记外交思想,带领中国外交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之路,也为推动国际体系变革完善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作为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检察机关在对外交流合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外交思想,注重在国际舞台上讲好中国检察故事,提出中国法治方案,不断提升中国在国际司法领域的号召力影响力,在构建大国外交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多“检察智慧”

  “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习近平主席提出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伟目标,使中国外交站在了人类道义和时代发展的制高点上。

  守望相助、同舟共济。中国检察机关致力于搭建和完善双边多边合作框架,强化国际司法协助,共同为人类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6年11月30日,第十四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海南省三亚市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主持会议并致辞。程丁 摄

  针对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第十四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上表示,面对国际恐怖主义挑战,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只有各国密切合作,才能有效打击暴恐犯罪,挤压恐怖主义生存空间,彻底根除恐怖主义危害。

  针对毒品犯罪,曹建明在第十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上指出,跨国有组织毒品犯罪活动给区域稳定带来严峻威胁,需要各国以更加积极、灵活、务实的态度开展合作。他还围绕打击毒品跨国犯罪提出应对之策,赢得热烈反响。

  针对网络安全,曹建明在2017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作主旨发言时表示,打击网络犯罪、保障信息安全、促进网络有序发展,是世界各国必须共同面对的难题。金砖国家检察机关要及时共享信息,加强国际司法合作,形成打击网络犯罪的合力。

  中国检察机关与世界各国各地区司法机关合力应对恐怖主义等全球性挑战,着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彰显出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

  坚持追求合作共赢,中国检察“广结善缘”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习近平总书记倡导各国共同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把合作共赢理念体现到政治、经济、安全、文化等对外合作的方方面面。

  中国检察机关先后倡议发起成立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以及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等四个多边检察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检察官联合会框架下的活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与外国司法检察机关加强合作,截至目前,已与98个外国司法检察机关签署了130多项双边合作协议或合作谅解备忘录,推动形成了打击跨国犯罪的合力。

  2013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与印度尼西亚反腐败委员会主席祖卡奈恩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反腐败委员会合作谅解备忘录》。程丁 摄

  最高检还积极为国际同行提供司法协助,与世界各国、各地区司法执法机关协同合作,有力打击了跨国有组织犯罪、贩卖毒品和人口、洗钱、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据统计,2012年至2017年,最高检共办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案件600余件。

  中国检察机关从合作共赢出发,维护和发展国际检察合作机制,推动中国倡议、中国方案在国际社会引发了同频共振。

  构建全球伙伴关系,中国检察“朋友圈”越来越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志同道合是伙伴,求同存异也是伙伴。迄今,我国已同100个左右的国家、地区和区域组织建立了不同形式的伙伴关系,走出一条“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不断拓展中国检察机关对外交流的深度和广度。

  2013年以来白俄罗斯总检察长科纽克应曹建明邀请,先后4次访华;

  2014年12月,曹建明在京会见来访的保加利亚总检察长察察罗夫;

  2016年4月,曹建明访问新西兰;

  2017年4月,曹建明访问以色列;

  2017年6月,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主席吉哈德·乔洛希访问最高检……

  2017年6月12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京会见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主席吉哈德·乔洛希。程丁 摄

  据统计,2013年以来,最高检筹划组织安排检察机关高层出访团组29个190人次,出访国家达50多个。同时,累计接待来自20多个国家司法检察机关的高官访问团组57个575人次。

  中国检察机关的“朋友圈”越来越大,在国际司法交流合作舞台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日益提升,为构建全球伙伴关系作出了检察贡献。

  弘扬正确义利观,中国检察“义利兼顾”

  “讲信义、重情义、扬正义、树道义。”习近平主席多次就正确义利观作出精辟论述,得到国际社会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普遍赞誉,成为社会主义中国软实力的独特标志。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交流互访,共与19个国家司法机关签署了24份合作协议、合作谅解备忘录、合作计划。根据合作协议,中国检察机关先后为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蒙古国、越南、老挝、马尔代夫、莫桑比克等多个国家开展十多批次培训。

  2017年1月4日上午,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在南宁正式使用运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培训基地揭牌和官方网站开通仪式。程丁 摄

  经中国最高检倡议,在各方推动下,2017年初,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在广西南宁建成。现已圆满完成对越南检察官、老挝检察官、柬埔寨皇家司法职业学院等代表团的培训工作。

  中国检察机关在对外交流合作中,对那些长期对华友好且自身发展任务艰巨的周边和发展中国家,更多考虑对方利益,做到“义利兼顾”,赢得广泛赞誉。

  服务“一带一路”,中国检察提供助力

  “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习近平主席提出建设“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赋予古代丝绸之路以全新的时代内涵,为世界提供了一项充满东方智慧的共同繁荣发展方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交流互访中,致力于与沿线各国好友携手打造稳定透明、公平公正的“一带一路”国际法治环境。

  最高检密切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包括观察员国)的友好往来,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开展刑事司法协助,在情报信息交换、调查取证、人员培训等领域合作,提升了打击跨国犯罪的能力水平。

  最高检与匈牙利、捷克、哈萨克斯坦、以色列、希腊、越南等国检察机关深化司法合作,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框架内,加强对惩治跨国犯罪的对策性研究,强化信息交流,拓宽合作渠道。

  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从加强东盟国家的检察交流、培训与合作等方面,为海上丝绸之路提供法律服务与保障。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中国检察机关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外交思想,助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持续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本网总编:景双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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