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中院对张管社等九被告人贪污案依法宣判

转载请注明出处:www.zghxfzxww.com 发布时间: 2016-08-01 09:54:58

 

    陕西法院网讯   2016年7月19日,汉中中院依法公开宣判了被告人张管社、刘素洁、张本营、余彦菲、李军、石鑫、张建新、冯蕾、王安民贪污一案。截至目前,该案为汉中市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数最多的贪污犯罪案件。

    汉中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张管社等九名被告人身为国有公司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共同骗取国有财产后予以非法占有,提请法院对九名被告人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汉中中院于2016年4月20日至2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张管社身为国有陕西百事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百特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与该公司副总经理刘素洁、总经理张本营以及其他六名被告人(均为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分别利用其管理公司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列支取、收入不入账等方式侵吞国有公司财产共计521.3804万元并予以分配,九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惩处。

    汉中中院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数额、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自首、退赃、认罪态度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张管社判处1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未经中国和谐法制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Copyright 2012 中国和谐法制网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五道什字东街50号
邮箱邮箱:75427504@qq.com 电话:029-82487609 陕ICP备2022005520号-3
陕ICP备202200552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