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媒体朋友、相关部门领导:
你们好!
我叫孔炎林,身份证号码是 411221196402116514,是一名退伍军人。联系电话 13641207228。今天我要实名举报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董正伟律师在代理程浩涉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一案中虚假承诺、违规操作、私自乱收费、在律所几千公里外的上海签合同、不出具收费票据、偷税漏税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2021年4月9日,本人所在公司(北京某某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委托人程发旺签署书面协议,为其儿子程浩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被起诉一案推荐律师、代收代付律师费、律师的差旅费、协助律师调查取证、支付团队的差旅费等费用工作的协议。2021年4月18日,董正伟律师拿着加盖了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在上海吉臣维景酒店房间里找到程发旺,并与其签署了律师费7万、差旅费实报实销的《律师委托协议》。
后我司依据在2021年4月9日与委托人程发旺签署的《法律咨询服务协议书》约定用本人用微信、支付宝累计给董正伟律师转款24笔,共计87469元。经2025年7月15日再次结算,实际为董正伟代理程发旺儿子程浩案件仅董正伟一个人支付开支是31笔合计93390元。
董正伟中途还多次以费用没给足为由,拿委托人程发旺来压公司,让我们苦不堪言。
公司要求董正伟出具实际收入对等发票,但董正伟始终含糊其辞,就是不出具与实际收款数额对等的发票,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
现在董正伟与程发旺签署的律师代理合同已被法院生效判决书确定系无效合同,再次说明董正伟律师收取我们公司支付的律师费是毫无依据的,况且,程发旺委托律师,我司其实一直都是没有付款义务的。董正伟及其所在的北京市两高律所因内部管理混乱理应连带退返本金及因欺诈和违规操作行为的三倍赔偿金。
我要一直就这样举报下去,直到相关机关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本案律师费和被欺诈惩罚性赔偿金被悉数追回为止。
谢谢大家!
举报人:孔炎林
2025 年 7 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