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扫黑除恶举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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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扫黑除恶举报材料

举报人:贾向兵,男,汉族,身份证号:610623196711291018,住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县李家岔镇水晶沟村 ,电话:15332585820

       南玉斌,,汉族,身份证号:610623195912071017, 住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县李家岔镇水晶沟村 ,电话:13772256832

被举报人:一、原子长县李家岔镇水晶沟村书记:

贾宝(1990-2001年任村书记)

周国银(2002-2003年任村书记兼主任)

贾忠玉(2003-2018年任村书记)

二、2003-2018年村主任南建红

三、村小组长:第一组组长贾玉红

第二组组长柏锦涛、强云德

举报事实:

1990年至今全村共130余口油井及道路、200多亩土地征用补偿款全部侵占,折合人民币约100万元(具体数额因采油厂不给村民公开,镇纪检立案调查后不给村民公布而无法确定),现将具体事实举报如下:

一、子长县采油厂从1990年开始至今在水晶沟村委第一、第二村民小组的土地上打井130多口,包括输油道占地,累计占地200多亩,除打井时钻井部门给的水资源补偿款、生活生产用水运输费给村民外,所有的占地补偿款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通通未给村民下放兑现,村民以为这是采油厂拖欠不给,便多次向采油厂探寻索要,采油厂最后给村民答复说这个问题应该向村上和镇政府了解,意即将补偿款给了村镇两级,而村镇两级一直未向村民公布,不告知任何信息。村民历尽千方百计查明,采油厂确实依法给了村征地补偿款,款项全部被村组干部和镇政府领取后未给村民发放兑现。

据有关人士透露,子长县采油厂使用2002年前市政府出台的一个低价征地补偿标准,占地当年赔偿林草每亩900元,耕地是每亩300元,很多地方现在已经一次性支付了30年的补偿,唯有我们村上述款项分文未给村民,粗略估计,目前占地的补偿款应该在100万以上。

村民举报的2018年前离任村委小组的领导对征地补偿情况闭口不言,村民被迫向县、乡纪检委投诉要求查处,得到的答复更让村民大失所望,乡纪检委一名干部说,我们只查到你们一小组四口井的补偿情况,二小组的也是几口,但村上回复这些井的补偿款已经全部到户,反应的其他100余口的补偿款涉及面广问题大,又加上镇政府缺人手,无法查清并建议村民就此作罢,不要再去上访讨论,县纪检委有关工作人员的答复也是与镇政府的同出一辙,应付一下场面,未再调查这些村领导的贪占问题。

为此,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镇村两级领导可能合伙领取了村民的征地补偿款。

二、贾忠玉任支部书记期间,同时涉及下列职务侵占问题。

1.村集体抽管理费6万元下落不明。

2.原油污染林地四次,给集体赔偿款每次最低6000,至少在24000元以上,贾忠玉收回以后未给村民补偿分文。

3.将村集体32亩退耕还林补助和260亩生态林的补偿款全部登记给自己的妻子高占琴,从国家发放开始至今一直被贾忠玉领取。

4.子长县采油厂蔬菜大棚占地补偿款,每年1500,已被贾忠玉领取9000元。

5.谎报铲车修路工时费6000元。

6.贾忠玉将县、乡两级组织部门拨款修建村委办公室的工程款个人侵占,既当发包人又当承包人,大肆贪污援借款,一直未公布支出情况。

7.2018年政府给的扶贫翻地机二台,被贾忠玉于2019年出卖,获赃款不详。

8.2017年子长县采油厂赞助我村苹果化肥款10万元,被贾忠玉领取后贪污。

9.村集体印子山、引人沟退耕还林地被贾忠玉送给外村人,获取补偿款可能与接受林地的人合伙私分林地补助款,贾忠玉作为一个村干部从不做生意,儿子不务正业,由于其犯罪进入监狱后贾忠玉花了几十万元买出来,但其现在仍然有车、有房,可谓是资产雄厚,请问钱从哪儿来?贾忠玉等人为了给自己谋取暴利挖石子,将道路挖断造成行人不便,可谓是路断人行。

在当前,如火如荼的反腐浪潮席卷举国上下,扫黑除恶运动风起云涌的关键时刻,然而贾宝、贾忠玉等人置国家政策于不顾、法律于不顾,多次利用职权贪污、克扣村民各种补偿款累计百余万元,其行为令人发指,可谓是丧尽天良。

综上,作为国家最低一级组织两任领导村支书、村主任,伙同组长欺上瞒下,进行大肆贪污、侵吞村民道路、土地、油井、附着物补偿款百万元,系数额特别巨大,贾宝、贾忠玉等人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已构成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应当以贪污罪追究贾宝、贾忠玉等人的刑事责任,追回属于村民的经济损失,维护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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